
學習與工作履歷
董惠江1985年7月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98年4月至1999年3月,在日本新澙大學留學。2001年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師
從江平
教授攻讀博士學位,并于2006年7月獲法學(民商法專業)博士學位。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再度赴日本新澙大學作訪問學者。1985年畢業后一直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從事民商法的教學研究工作,2002年晉升為教授。現為黑龍江大學民商法博士點博士生導師。
主要榮譽
入選2014年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同時被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
第一屆“黑龍江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專家”。
學術與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黑龍江省法學會商法研究會會長,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司法咨詢委員會、立法委員會委員,政協哈爾濱市委員,哈爾濱市政府行政復議專家委員會委員,哈爾濱仲裁委仲裁員等。
工作業績
董惠江教授所在學科為法學、民商法學。主要學術領域涉及民法總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近年研究興趣主要集中在商法,特別是是票據法領域。出版論著、編著12余部,發表論文50余篇,多篇文章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中國商法學精萃》、《中國法律文檔》等收錄、摘編,代表了國內票據法研究的前沿水平,現正組織中國票據法修改專家稿的起草工作。另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13項,獲黑龍江省社科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等十余項科研獎勵,并榮獲第二屆“黑龍江省研究生優秀導師”稱號。
代表性成果有:
1.《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制度研究》,中國法學2001年2期。
2. 《票據表見代理適用及類推適用的邊界》,中國法學2007年5期。
3. 《票據法的堅守與發展》,中國法學,2010年3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0年10期)
4. 《票據抗辯的分類》,法學研究2004年1期。
5. 《票據無因性研究》,政法論壇2005年1期。
6. 《關于票據抗辯限制的新思考》,比較法研究2003年6期。
7. 《我國企業重整制度的改良與預先包裹式重整》,現代法學2009年5期。
8. 《我國票據法簽章規則的修改》,法學2011年9期。
9. 《票據實質要件之否定》,環球法律評論,2012年1期。(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12年第5期;《法學文摘》2012年第2期)
10. 《書名可以作商標嗎》,光明日報1996年12月19日。
所主持的主要項目: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近二十年的票據法研究與票據法修改。
2.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基金項目,日本學術振興會法律問題研究。
3.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基金項目,科學基金項目管理利益沖突法律規制研究。
4.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票據法修改疑難問題研究。
5.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我國票據法修改方案的設計及其立法理由。
6. 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電子支付與票據支付法基礎理論研究。
7.人社部2009年度留學人員科技優先項目,我國票據法修改的重大問題研究及條款設計。
8. 票據法修改研究,2011年度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
第二屆黑龍江省研究生優秀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