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惠江,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北方法學》主編。
一、學習工作經歷
1985年7月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8年4月至1999年3月,在日本新澙大學留學。
2001年7月畢業于黑龍江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6年7月獲法學(民商法專業)博士學位。
1985年7月大學本科畢業后一直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從事民商法教學研究工作。
2002年晉升為教授。現為黑龍江大學民商法博士點博士生導師,二級教授。
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再度赴日本新澙大學作訪問學者。
二、研究方向
民法、商法、票據法
三、主要榮譽
入選2014年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同時被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
2006年獲批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第一屆“黑龍江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專家”。
四、學術與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常務理事,黑龍江省法學會商法學會會長,黑龍江省人大代表,黑龍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等。
五、工作業績
董惠江教授所在學科為法學、民商法學。主要學術領域涉及民法總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近年研究興趣主要集中在商法,特別是是票據法領域。出版論著、編著13余部,發表論文60余篇,多篇文章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中國商法學精萃》、《中國法律文檔》等收錄、摘編,代表了國內票據法研究的前沿水平。另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13項,獲黑龍江省社科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等十余項科研獎勵,并榮獲第二屆“黑龍江省研究生優秀導師”稱號。
六、代表性成果
(一)論著
1.《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制度研究》,中國法學2001年2期。
2.《票據表見代理適用及類推適用的邊界》,中國法學2007年5期。
3.《票據法的堅守與發展》,中國法學2010年3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0年10期)
4.《票據抗辯的分類》,法學研究2004年1期。
5.《票據無因性研究》,政法論壇2005年1期。
6.《關于票據抗辯限制的新思考》,比較法研究2003年6期。
7.《我國企業重整制度的改良與預先包裹式重整》,現代法學2009年5期。
8.《我國票據法簽章規則的修改》,法學2011年9期。
9.《票據實質要件之否定》,環球法律評論2012年1期。(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12年第5期;《法學文摘》2012年第2期)
10.《書名可以作商標嗎》,光明日報1996年12月19日。
11.《我國票據偽造、變造制度的設計——圍繞現行票據法第14條展開》,法商研究2018年2期。
12.《中國票據法理念與立法技術的反思》,環球法律評論2020年5期。
13.《日本學術振興會法律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1月版,獨著。
14.《票據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9月版,主編。
15.《票據抗辯、票據行為理論及票據法的發展》,北大出版社,2023年7月版,獨著。
七、所主持的主要項目: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近二十年的票據法研究與票據法修改”。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基金項目,“日本學術振興會法律問題研究”。
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基金項目,“科學基金項目管理利益沖突法律規制研究”。
4.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票據法修改疑難問題研究”。
5.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我國票據法修改方案的設計及其立法理由”。
6.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電子支付與票據支付法基礎理論研究”。
7.人社部2009年度留學人員科技優先項目,“我國票據法修改的重大問題研究及條款設計”。
8. 2011年度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票據法修改研究”。
9.黑龍江省新型智庫研究項目“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法制化建設研究”
10.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項目(高水平項目)“民法典、私法與黑龍江社會治理能力提升建設”。